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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
你好问一下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2-20 06:35:29
已帮助85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你好问一下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
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
土地出让金
、欠缴土地租金、
房产证
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
集体土地
上的房屋转卖给非本集团成员的、林地及法律
法规
明确规定不允许买卖的土地等等。另外,土地证是经过从下到上多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的使用证明。有了土地证才能
办理房产证
。没有通过审批的就不能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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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开发商在申请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在经济学上,根据行业的特点,可以将所有的行业分为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等类型。房地产业无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即短期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的行业。一个房地产公司,员工往往只有几十人,但需要的资金至少过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如下方面:地价款、拆迁补偿费、工程款。这么大量的资金从何而来呢?通常情况下,开发商的自身资金是有限的,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融资。即使开发商自身有足够的资金,有时候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动用自身的资金,同样地进行融资。作为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就是向银行贷款,但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是提供合格的担保。而开发商能够提供也是银行容易接受的担保物就是已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最主要的担保物。因此,购房人在审查时看到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也就见怪不怪了。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获得贷款的操作程序一般为:抵押、融资、卖楼、还款。应该说,市场经济要求资金的高速运转,而开发商合理合法地利用资金的行为也不应该被指责。房地产开发中的资金运用行为构成一个资金链,而一个良性的资金链有利于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反过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沉淀大量资金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是不合理也是不明智的。法律关系应该是对经济关系的合理反映。因此,政府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着眼于疏而不是堵;同样地,作为购房人,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重在防范而不是害怕。作为购房者,要防范开发商的土地抵押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就必须了解房地产抵押的法律知识。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建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抵押,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予以禁止。此外,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问题的关键是,预售商品房中,部分购房户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不能将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进行抵押。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预告登记向后具有保全效力和排他效力,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其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再以预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因此,如开发商将预售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只有在征得商品房预购人同意后,其抵押行为才有物权效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商业办公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七十年。二、法律依据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了解一下商业用地土地使用证能否过户
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合法过户的,土地使用权的过户应当先进行房产权的过户。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邵雷雷律师:<br>今年9月份?从底科校楼站长助理调入生科楼任站长。在入职后,生科楼全体职工集资请站长和?吃饭,而本人因工资太少没有加入。随后一月后,?在任职期间以任务不合理之名重新化分生活保干区,把平时大家集体干的事拿出重新化分给个人,而因此给我的任务多加很多,比任何一个人都多。原本调动人员为四人,而其他人员因某些关系而终止调动,就此针对我一人开始调动。<br>我和?曾协商过一次,别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调就调我一人,不同意工作调动。”接下来?又让极个别员工出面对我进行言语恐吓劝说----说你不同意工作调动就解聘合同。至此,再也没有领导和我交谈调工作一事!在本月23号早上上班时间10:30接到南京M大学物业管理中心的解聘通知.理由是依据《员工手册》第21页第8条规定,给予解聘。该员工手册第21页第8条规定为:对物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或因违反物管中心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等原因对工作和地点调整拒不服从的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同时,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但若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第十章 劳动争议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谭太平
问题:我父亲因公受伤,用自己的医保报销,医生要签是自己的原因摔倒的,不在工作期间,这样的话,还能申请工商赔偿吗?
你好,建议不要这样签,否则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交病案材料的,如果病案材料上显示是客人摔倒,会有影响,具体案件细节可以来电或加weixin作进一步交流沟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业企业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工业用地怎样才能变更为商业用地?需要重新招拍挂吗?企业需要怎么做?
1.土地的性质主要是两个部门管理,城市建设用地性质主要是规划管理部门与国土管理部门共同划定土地用途。其他用地主要是国土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部总体规划确定。2.变更土地用途,一是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规划的要求,二是要向规划管理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变更。3.变更土地用途,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预交房租订金可以退吗 甲方房子不能使用的原因
订金可以退。看情况而定: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一种预付款的性质,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合同如果写的是“订金”,“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1、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2、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订金的违约数额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因土地使用权在建筑物建好后进行了转让,并已办好土地使用权转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具体而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包括下列内容:⑴许可证编号;⑵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⑶用地单位;⑷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⑸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⑹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杨志成
问题:我原来依法取得了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后因政府土地规划调整而将土地予以置换,后因建房立项的需要而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我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后将土地转至公习名下,后子女集资建房,不动产扠征也办在了公司名下,现公司将要注销,请问房产如何处置,如何将房产转至个人名下?
清算
邹昊
问题:您好,请问房产证因开发商的原因,至少拖延半年,这种情况可以退房吗
您好,因开房商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若购房合同约定的迟延办理房产证退房条件达成,可以退房。若合同没有约定,可视情况选择,若开房商短期内可以解决办证问题,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若办证问题较长时间无法解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用房出租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解答如下, 1、关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收对象问题回答:这两税的纳税人都要分情况而定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一)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所以,土地使用税一般情况下由所有权人交纳,但因承典纠纷和存在权属纠纷的由实际使用人交纳.房产税,一般情形下也是所有权人交纳.但因权属纠纷未清的由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交纳,房产出租的,由收取租金的单位或个人交纳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单位缴纳!2、(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与税率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一、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还应注意以下三点问题:(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2.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如前所述的换算问题。(2)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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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2024-04-26 14:21:45
一般情况下,办证时,写两个人名字
问题:姐妹俩人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房子为共同持有?
王刚律师
2024-04-25 16:30:56
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问题:姐姐有贷款的房子可不可以转按揭给弟弟?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2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离婚前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房产证?
彭云晶律师
2024-04-24 14:44:19
你好,目前延期告知原因了吗
问题:房子延期,一直未有准确时间?
司天双律师
2024-04-24 09:05:1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婚姻纠纷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3 11:34:19
如果是在本房内居住就可以。
问题:商品房的户主姓名是儿子的,父亲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吗?
刘阳律师
2024-04-22 20:52:47
你好!这得看三方协议约定了。
问题:儿子为了提公积金,通过中介买房子?
郁华僖律师
2024-04-19 09:47:28
如果符合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单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买了房子交完了钱但是房东说房证没有下来我看房价又降了想退掉是可以的吗那个房东一直说马上就下来?
钱威律师
2024-04-19 04:46:3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租客欠房租跑路?
程理想律师
2024-04-19 10:10:03
年满16了吗,年满14了吗
问题:我对象未满18周岁,警察查房怎么办?
王刚律师
2024-04-25 16:30:56
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问题:姐姐有贷款的房子可不可以转按揭给弟弟?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2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离婚前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房产证?
王淳律师
2024-04-26 14:21:45
一般情况下,办证时,写两个人名字
问题:姐妹俩人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房子为共同持有?
司天双律师
2024-04-24 09:05:1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婚姻纠纷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3 11:34:19
如果是在本房内居住就可以。
问题:商品房的户主姓名是儿子的,父亲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吗?
郁华僖律师
2024-04-19 09:47:28
如果符合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单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买了房子交完了钱但是房东说房证没有下来我看房价又降了想退掉是可以的吗那个房东一直说马上就下来?
钱威律师
2024-04-19 04:46:3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租客欠房租跑路?
彭云晶律师
2024-04-24 14:44:19
你好,目前延期告知原因了吗
问题:房子延期,一直未有准确时间?
刘阳律师
2024-04-22 20:52:47
你好!这得看三方协议约定了。
问题:儿子为了提公积金,通过中介买房子?
程理想律师
2024-04-19 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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