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村里没有法律依据私自截留征地补偿款,村民可以要求村集体组织发放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计算公式: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
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