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别规定就有效。
没有特别规定就有效。原则上是有效的,缔结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该协议即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协议,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缔结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为协议生效条件,但是协议只有企业(法人)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则协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