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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怎样理解,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怎样理解,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2-23 16:16:02 已帮助29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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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怎样理解,
1、如果该员工1年零8个月未签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需支付其4个月工资。因为未签劳动合同最多只需要支付员工11个月的双薪,而且该双薪的诉求有1年的诉讼时效,该诉讼时效从该员工入职一年后开始起算,其中7个月的双薪已过诉讼时效。
2、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需要补签。如果员工不愿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但需要依工龄按一年补一个月标准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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