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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
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的情形有:
一.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后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
二.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
三.重新就业的。
四.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五.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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