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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判决书多久下来

开庭后,判决书多久下来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0 16:04:24 已帮助48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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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结束后多久判的啊,开庭后判决书多久能下来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具体如下:

1、民事诉讼法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二、刑事诉讼法

1、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3、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4、4个月或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5、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6、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7、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而一审简易案件是在三个月以内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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