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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组织机构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2024-03-04 01:01:20 已帮助34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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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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