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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右臂伤残鉴定标准

右手右臂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2-23 14:39:08 已帮助46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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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伤残鉴定标准
功能完全丧失:指非功能位关节僵直,固定或关节周围其他原因导致关节连枷状或严重不稳,以致无法完成其功能活动者。

功能大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并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功能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但不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张口度判定及测量方法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人上、下中切牙切缘问测量。

正常张口度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问(相当于4.5cm左右)。

张口困难I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

张口困难Ⅱ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

张口困难Ⅲ度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

完全不能张口。

右手伤残鉴定标准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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