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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流程
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流程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2024-02-28 11:45:17
已帮助363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股权转让
需要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将股权转让内容、转让金支付金额及方式,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双方权利义务以及
违约责任
等事项做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都会约定支付款项和变更登记时间,这样对双方都有保障,对于公章的使用也应当做约定。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双方已经约定全部股权进行转让,但原股东只收到一部分
定金
,这种情况下,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法律上股权仍然归原股东所有,股份所有权还没有转移,所以不建议将公章让出,应当妥善保管。这就是
合伙企业
股权转让流程,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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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流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有股权转让纠纷起诉流程有哪些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自然合伙企业股东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律师咨询如何收费
专业分析: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下列手续:一、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有特殊规定的,则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办理。二、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没有特殊规定的,则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进行股权转让即可。三、完成转让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股权的的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债权人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者其他国有性质单位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被投资公司形成债权转股权的股东会决议;(三)进行评估、验资、审计;(四)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债务人)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五)办理工商登记,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杨志成
问题:公司股东被坐牢,其名下公司股份可否转让,具体流程怎样进行呢
可以,但比较麻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需要些什么材料,请知道的告知。
股权转让的手续: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一)出示资料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除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的出示),4、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5、完税凭证原件(已经解缴税款的出示),6、结婚证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出示),7、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出示),8、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出示),9、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原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出示)(二)提交资料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的,请在“正当理由的情形”栏中填写相关政策的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2、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复印件,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复印件 ,5、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复印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7、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委托代办时提交),8、完税凭证复印件(已经解缴税款的提交),9、股权变更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的提交),10、结婚证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提交),11、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 妹关系的提交),12、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提交,13、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印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提交。以上便是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请采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朋友的公司是一家企业公司,现在要进行把自己的股权进行转让,想问下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股权转让有什么程序呢?谁可以为我解答下呢?
股权转让收入作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五条规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一个表叔去年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在马上要年底了,要开办股东大会,不知道怎么做,帮忙给问一下国企股东会职责,开办股东大会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1、有限公司(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一)会前1:会议筹备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2、会务组织;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4、准备会议资料。(二)会前2:会议通知(三)会前3:会前检视1、修正会议议题;2、印发会议资料;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四)会中:审议及决议1、律师见证;2、审议及表决;3、会议记录及签字;4、会议决议及签字。(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1、出具法律意见书;2、补正资料;3、发文;4、准备及披露;5、归档。三、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如何确保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网友提问:我现在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公司正筹备召开新一届股东大会。请问我们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法律上对召开程序有何实质要求?怎么确保股东大会所作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律师回答:1、从召集会议程序要求上看,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2、需要注意的是,为确保决议合法有效,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但是,如果董事会没有通知其他股东,则股东大会不得对该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否则决议是无效的。3、最后,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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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律师
2024-05-21 21:18:27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你好 ?
刘飞飞律师
2024-05-21 21:26:10
劝你别找这些公司,还是找个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问题:我的网贷马上面临逾期,网上的法务公司靠谱么?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19:25:1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09:40:46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4:4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7: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09:00
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他夜里偷偷把所有的机器以及产品和半成品转移犯法吗,后来有点很小意见,我们三个人合伙开公司之前我是法人后来变更给另外一个股东?
杜强吉律师
2024-05-16 09:57: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5:00:18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详细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3 23:24:2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19:25:1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吗?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5:00:18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详细说一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09:40:46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5-16 09:57: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7: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3 23:24:2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你好?
刘阳律师
2024-05-21 21:18:27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你好 ?
刘飞飞律师
2024-05-21 21:26:10
劝你别找这些公司,还是找个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问题:我的网贷马上面临逾期,网上的法务公司靠谱么?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4:4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09:00
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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