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称的监理单位乃是发包人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而委托的具备相关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专业团队。
同时,这也是为了能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专业、高效的执行。
关于建筑工程监理机构,这个名字其实只是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在执行监理事物时所设立的一个临时性的工作组织。
需要明确的是,建筑工程监理机构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无法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建筑法》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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