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构主体,编造并不存在的公司、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的;
(2)冒用或盗用他人名义,利用或使用盗窃来的其他单位的介绍信、合同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合同的;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无效的票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条件的抵押物、产权证明、债权文书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当事人交付款物的。
以上是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虚构主体,编造并不存在的公司、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的;
(2)冒用或盗用他人名义,利用或使用盗窃来的其他单位的介绍信、合同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合同的;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无效的票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条件的抵押物、产权证明、债权文书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当事人交付款物的。
以上是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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