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由于乙方为甲方的股东,为方便甲方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自有车辆无偿借给甲方使用,并一致同意以下协议:
一、合同时限:
乙方无偿将该车辆借给甲方使用,使用起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31日二、车辆现状:
车辆规格型号,车牌号,车辆发动机号,车辆购置时间,车辆使用性质,车辆识别代号,车辆状况。
三、权利、义务:
1、甲方为无偿使用该车辆,不支付任何租赁费用2、乙方应保证车辆由乙方本人驾驶,保证车辆的安全、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如发生车辆被偷窃,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或人员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负责修复3、甲方应负责报销在车辆使用期间内与车辆使用有关的过路费、汽油费、年检费、停车费。
四、其他事项:
1、乙方不论以何种原因在甲方公司离职并撤股的当日,本协议即时作废。
2、甲方不论以何种原因终止营业的当日,本协议即时作废。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不足之处,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