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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财产还未分割

离婚后发现财产还未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26 12:27:44 已帮助19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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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凡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须满足实际居住和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

  2.另重庆市外人员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申请在主城区入户的,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或在渝务工经商5年以上,同时要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

  比照以上条件,在实际入住自己购买的新房后,您可提供以下资料到商品房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购房入户

  重庆购房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三)、主城区外及主城区内农村迁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审核收集相关材料后报分局审批,三十五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5、大专以上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6、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暂住证明;

  8、民警调查报告;

  9、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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