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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款人,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起诉他吗,还是一定要去他的户籍所在地?

ask****475 四川-泸州 债务诉讼咨询 2019.07.15 21:16:19 476人阅读

起诉欠款人,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起诉他吗,还是一定要去他的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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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欠款

2019-07-16 09: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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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这些吗

2019-07-16 08:5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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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8206条

你好  居住地起诉

2019-07-15 22:34:48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806条

若是现金借贷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

2019-07-15 23:00:4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902条

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

2019-07-15 21:36:49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96条

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欠款,你们这个是什么情况下产生的欠款?

2019-07-15 21:3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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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个人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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