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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的裁定书时效期是多久呢?

范* 四川-宜宾 债务诉讼咨询 2018.06.26 17:02:16 9578人阅读

我男朋友因为债务纠纷正在打官司,前几天收到了法院下发的以物抵债的裁定书,我就是想问问时效期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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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一审,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生效后三日内是对方支付的时间,超过三日,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2018-06-26 17:15:16 回复

1、执行裁定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再通过裁定的形式予以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这个方式来撤销原判决书。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1、执行裁定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再通过裁定的形式予以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这个方式来撤销原判决书。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1、执行裁定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再通过裁定的形式予以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这个方式来撤销原判决书。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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