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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那里解除,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吗?

龙* 云南-临沧 劳动合同咨询 2018.04.29 01:15:28 13人阅读

你好,因为个人原因,现在我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劳动合同那里解除,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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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2018-04-29 01:1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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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那里解除问题的解答,望采纳。

2018-04-29 01:1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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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具体表现在:一是超越法定经营范围和相关资质条件,虚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企业诚信度签订合同。一些投资主体在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或者资质,在资金、技术力量不足,企业实力不强的情况下,夸大企业履约能力,骗取引资方信任后签订投资合同。由于所签订的合同超过其实际履行能力,取得合同利益后便转让牟利,或者因融资困难使企业陷入困境,从而增加了合同风险。二是企业本身不具有工程开发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够,挂靠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签订合同后,仍由自已进行项目建设。三是以正在办理筹备设立手续的企业名义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从事与设立该公司企业相关的民事活动,如果签订合同就可能留下隐患。四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有些客商以企业名义进行投资,但签约人既不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没有单位印章,导致合同效力无法确定,一旦在履行中违约,无法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对您所咨询的政府办公室能否签合同的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rnrn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rn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rn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r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n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r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rn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r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n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rn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r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n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r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n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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