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个劳务派遣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的事,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务派遣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新办劳务派遣型企业当年招用失业、下岗人员,达到职工总数60%,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安置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富余人员的若干意见》(锡劳就[1999]17号)规定的,可认定为劳服企业,享受所得税三免二减半的优惠政策;招用安置失业、下岗人员不满60%的,可按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联合下发的苏劳[1998]88号文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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