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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员工怎么办

周* 四川-南充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01 15:07:57 487人阅读

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员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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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企业涉及有争议的非法运营时,作为其雇员应依照特定情形审慎评估自身是否需承受任何法律责任。
现列举几个雇员极易面临负责的境地如下:
首先,知情并参与。
若员工明知公司所行之举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是从事着违法经营的活动,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就理应对此负起应有的法律责任。
其次,不知情且未参与。
若雇员对企业的非法运营毫不知情,或者他们并未从事或直接参与到此类活动中,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员工一般不会被视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然而,为了证明自己的无罪,员工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证据,如证明其确实不清楚该事件,或是没有参与过公司的非法行为等方面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24-04-01 15:13:3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r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r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非法营运责任认定r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下同)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r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r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一种经营行为,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公司的经营有合法手续,就不属于非法经营。不是合法渠道搞的所谓“合法手续”,不能算是合法手续。  
其次,按刑法规定,公司非法经营,属于单位犯罪,应追究公司(单位)、公司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在此案中,公司非法经营不会只抓了员工,公司和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没有事”。目前有多种可能,或许直接责任人员被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可对老板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或许案件正在侦查中,老板暂时还没有被立案等。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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