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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谈恋爱,男方一次性转账了2万做为在一起的生活费用,在一起两个月后因性格不合分手,男方要求归还2万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认定为彩礼,可能会被判决返还。
您好 具体是到哪个环节了呢???????
你好你们可以先协商的
如果确属两人共同消费,那么无权主张返还。
女方多大了?自愿发生的就不是强奸。
您好,一般若是女方自愿的,不存在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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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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