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
答: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社会保障卡到哪里领取?
答:在职人员在参保单位领卡;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取;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领卡。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一般不得超过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
即二审中不得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所谓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主要表现为,原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等情况。这是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否则,将会陷入两难困境。因为新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作终审,就将使当事人失去上诉权,若允许当事人再上诉的,该案就成为三审终审了。除非当事人提出的新的诉讼请求,能在二审程序中达成调解协议,即二审能以调解方式结案,才可将新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审理。此外,都应告知有关当事人向一审法院另行起诉。另外,在二审程序中应该注意把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事实与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区别开来。当事人在二审中补充新的证据,并未提出新的实体主张,只是对原来的诉讼请求加以巩固、维护,人民法院理应准许。
2、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可以超出一审裁判的范围。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即一审法院应对当事人的各项请求作出明确具体的判定。但在审判实践中,一审法院未对全部请求给予裁判,使当事人的请求处于未置可否状态的情况还是存在的。当事人在上诉中对这一部分未经裁判的请求再向二审法院提出,请求给予解决应该是合法的。二审法院在对待这类诉讼请求时,根据两审终审制的要求,若不能调解结案的,应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以上为二审全面审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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