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填写,人力资源部这是以欺骗的手段要侵犯你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权利。正常手续是公司要提前30天给你一张书面证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区别是主动方不同。你自己辞职的话,得不到任何赔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供给你经济补偿金。首先一个就是提前30天书面告知,或者多发你一个月工资,这样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二,你在公司工作几年,就要补偿你几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则以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以一年计算,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你写了辞职申请,表示你是主动辞职,那就得不到任何赔偿。所以,一定不可以填写,而要求公司给你一张辞退书。然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给予你赢得的补偿。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准备好劳动合同,到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以上几点都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不合适,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需要该公司部门鲜红章,并列明辞退理由,员工没有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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