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运辉只支付了以下几笔:
一、苦苦组的鲁让52200.00元;
二、肯着组的陈吉友12000.00?
159****3638
四川-绵阳
合同违约咨询
2015.09.14 21:23:47
20913人阅读
申请立案报告
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
我名叫杨建,住址: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宝轮村6组133号,身份证号:510722197001305331。现住绵阳林海山庄42栋402号。
事由:状告陈运辉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钱财后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罪,并挟款逃匿。
陈运辉:住址:四川省武胜县金牛镇,身份证号:512928197306297732。(由于没有复印他的身份证照片,具体住址我只有将他儿子的身份证提交给刑警队)
原因:2013年9月3日,陈运辉和王东风(身份证号:51332119700810481)在绵阳与我签订了工程:色苦—卡瓦变110kV送电线路新建工程土建(基础施工劳务承包协议)。由于陈运辉和王东风由于其它原因,王东风于春节前将整个工程转交与陈运辉全部负责。2014年2月,所有施工人员都由陈运辉组织安排。期间就以工程需要支付人工费为由,先后11余次在我处领取资金83.84万元,6月底后,陈运辉就人间蒸发,电话停机,导致工程停工,与我签订的合同并没有履行。后经我们现场调查了解,陈运辉只支付了以下几笔:
一、苦苦组的鲁让52200.00元;
二、肯着组的陈吉友12000.00元;
三、鲁司组的高土若6200.00元;
四、马队秋志明70000.00元;
以上共计:14.04万元;余款69.80万元工程劳务款全部被其拿走了,导致工程人工费没有着落。其中有秋志明马队的33.5万,龙全明、刘显海等叫的广安民工28余万元;后经木里县劳动大队协调处理,我和我所属公司全部支付完毕所欠人工费和当地农民工费用。(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陈队长处理的,陈大队电话是13882478222;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处理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材料)
至今,陈运辉都还没有出现,多次寻找无果,电话也打不通,虽然目前我已经解决了陈运辉遗留的问题,但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社会安定也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因此,申请人认为陈运辉进行合同诈骗,以包工程为由,骗取钱财,并携款逃逸,拒付人工工资,给报案人和陈运辉聘请的民工造成极大经济损失。
现特请求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将陈运辉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罪,并挟款逃匿一案移交木里县公安局刑警队追回陈运辉卷走的69.80万元工程人工费,并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
以上本人提供的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们在陈运辉所在地刑警队了解到,说陈运辉在当地也可能骗了别人的钱,而且用的是一个死人的身份证(他真名叫刘志海,河南人),只是身份证的头像是他本人的。(武胜公安局刑警队已经查出了陈运辉的真实信息)
因此,我恳请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将陈运辉一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帮我追回工程劳务款,减少损失。还社会一个稳定局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杨建
2015年9月7日
附件:
1、劳务施工协议
2、陈运辉的详细家庭住址与他儿子在一起(他儿子陈周平的身份证复印件;
3、杨建现金支付和转账明细如下
4、杨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立案报告
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
我名叫杨建,住址: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宝轮村6组133号,身份证号:510722197001305331。现住绵阳林海山庄42栋402号。
事由:状告陈运辉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钱财后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罪,并挟款逃匿。
陈运辉:住址:四川省武胜县金牛镇,身份证号:512928197306297732。(由于没有复印他的身份证照片,具体住址我只有将他儿子的身份证提交给刑警队)
原因:2013年9月3日,陈运辉和王东风(身份证号:51332119700810481)在绵阳与我签订了工程:色苦—卡瓦变110kV送电线路新建工程土建(基础施工劳务承包协议)。由于陈运辉和王东风由于其它原因,王东风于春节前将整个工程转交与陈运辉全部负责。2014年2月,所有施工人员都由陈运辉组织安排。期间就以工程需要支付人工费为由,先后11余次在我处领取资金83.84万元,6月底后,陈运辉就人间蒸发,电话停机,导致工程停工,与我签订的合同并没有履行。后经我们现场调查了解,陈运辉只支付了以下几笔:
一、苦苦组的鲁让52200.00元;
二、肯着组的陈吉友12000.00元;
三、鲁司组的高土若6200.00元;
四、马队秋志明70000.00元;
以上共计:14.04万元;余款69.80万元工程劳务款全部被其拿走了,导致工程人工费没有着落。其中有秋志明马队的33.5万,龙全明、刘显海等叫的广安民工28余万元;后经木里县劳动大队协调处理,我和我所属公司全部支付完毕所欠人工费和当地农民工费用。(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陈队长处理的,陈大队电话是13882478222;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处理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材料)
至今,陈运辉都还没有出现,多次寻找无果,电话也打不通,虽然目前我已经解决了陈运辉遗留的问题,但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社会安定也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因此,申请人认为陈运辉进行合同诈骗,以包工程为由,骗取钱财,并携款逃逸,拒付人工工资,给报案人和陈运辉聘请的民工造成极大经济损失。
现特请求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将陈运辉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罪,并挟款逃匿一案移交木里县公安局刑警队追回陈运辉卷走的69.80万元工程人工费,并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
以上本人提供的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们在陈运辉所在地刑警队了解到,说陈运辉在当地也可能骗了别人的钱,而且用的是一个死人的身份证(他真名叫刘志海,河南人),只是身份证的头像是他本人的。(武胜公安局刑警队已经查出了陈运辉的真实信息)
因此,我恳请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将陈运辉一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帮我追回工程劳务款,减少损失。还社会一个稳定局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杨建
2015年9月7日
附件:
1、劳务施工协议
2、陈运辉的详细家庭住址与他儿子在一起(他儿子陈周平的身份证复印件;
3、杨建现金支付和转账明细如下
4、杨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立案报告
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
我名叫杨建,住址: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宝轮村6组133号,身份证号:510722197001305331。现住绵阳林海山庄42栋402号。
事由:状告陈运辉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钱财后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罪,并挟款逃匿。
陈运辉:住址:四川省武胜县金牛镇,身份证号:512928197306297732。(由于没有复印他的身份证照片,具体住址我只有将他儿子的身份证提交给刑警队)
原因:2013年9月3日,陈运辉和王东风(身份证号:51332119700810481)在绵阳与我签订了工程:色苦—卡瓦变110kV送电线路新建工程土建(基础施工劳务承包协议)。由于陈运辉和王东风由于其它原因,王东风于春节前将整个工程转交与陈运辉全部负责。2014年2月,所有施工人员都由陈运辉组织安排。期间就以工程需要支付人工费为由,先后11余次在我处领取资金83.84万元,6月底后,陈运辉就人间蒸发,电话停机,导致工程停工,与我签订的合同并没有履行。后经我们现场调查了解,陈运辉只支付了以下几笔:
一、苦苦组的鲁让52200.00元;
二、肯着组的陈吉友12000.00元;
三、鲁司组的高土若6200.00元;
四、马队秋志明70000.00元;
以上共计:14.04万元;余款69.80万元工程劳务款全部被其拿走了,导致工程人工费没有着落。其中有秋志明马队的33.5万,龙全明、刘显海等叫的广安民工28余万元;后经木里县劳动大队协调处理,我和我所属公司全部支付完毕所欠人工费和当地农民工费用。(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陈队长处理的,陈大队电话是13882478222;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处理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材料)
至今,陈运辉都还没有出现,多次寻找无果,电话也打不通,虽然目前我已经解决了陈运辉遗留的问题,但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社会安定也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因此,申请人认为陈运辉进行合同诈骗,以包工程为由,骗取钱财,并携款逃逸,拒付人工工资,给报案人和陈运辉聘请的民工造成极大经济损失。
现特请求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将陈运辉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罪,并挟款逃匿一案移交木里县公安局刑警队追回陈运辉卷走的69.80万元工程人工费,并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
以上本人提供的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们在陈运辉所在地刑警队了解到,说陈运辉在当地也可能骗了别人的钱,而且用的是一个死人的身份证(他真名叫刘志海,河南人),只是身份证的头像是他本人的。(武胜公安局刑警队已经查出了陈运辉的真实信息)
因此,我恳请木里县劳动监察大队将陈运辉一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帮我追回工程劳务款,减少损失。还社会一个稳定局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杨建
2015年9月7日
附件:
1、劳务施工协议
2、陈运辉的详细家庭住址与他儿子在一起(他儿子陈周平的身份证复印件;
3、杨建现金支付和转账明细如下
4、杨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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