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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被辞退,律师助力劳动者获七万余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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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247人看过
劳动关系专业律师 田小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3202410808189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208497637
案例展示:4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通俗易懂,服务周到,忧当事人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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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者入职餐饮公司未签合同,后被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拒付二倍工资及补偿。田小馨律师固定多项证据,庭审反驳单位抗辩,最终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裁决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共71482.76元。
未签合同被辞退,律师助力劳动者获七万余元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标准以及违法解除事实,成为劳动者维权的核心难题。2024年开始执业的田小馨律师,凭借丰富的劳动纠纷办案经验,成功抓住证据收集与运用这一关键程序,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田小馨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行动。作为2024年起执业且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劳动争议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她深知证据对于此类案件的重要性。她第一时间固定了入职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这些证据有力地明确了劳动者与餐饮公司的劳动关系、工资标准以及违法解除的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了“入职单视为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实”“协商一致离职”等抗辩理由。田小馨律师对此进行了有力反驳。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入职单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对于工资标准,她以工资流水等证据为依据,证明了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情况;对于离职原因,她通过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等证据,说明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田小馨律师与仲裁委也有多次沟通。在提交证据后,仲裁委初步认为部分证据的关联性存在疑问。田小馨律师及时补充说明,她引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强调这些证据相互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劳动者的主张。最终,仲裁委认可了田小馨律师提交的证据,确认了劳动关系的成立。

经过田小馨律师的努力,仲裁委作出裁决,用人单位需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6,482.76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000元,两项合计71,482.76元。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田小馨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精准适用劳动法律规定,通过专业的证据组织和出色的庭审应对,全力维护了劳动者的报酬权益与就业保障权益,真正做到了为劳动者撑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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