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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被冒用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这场工商登记变更纠纷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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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154人看过
劳动关系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4人 执业18年
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38773522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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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曾XX仅有小学文化,常年打零工,却莫名成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且持有95%股权,其身份信息被冒用,变更登记材料系虚假。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小艳接手此案,她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身份信息被冒用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这场工商登记变更纠纷何解?

曾X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个仅有小学文化、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人,竟莫名其妙成了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持有高达95%的股权。自2018年8月8日起,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他,可他从未参与过公司经营管理,没签过股权转让协议,没参加过股东会,更没授权他人进行变更登记。这正是何小艳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她是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

在处理这个案件时,何小艳展现出了敏锐的思维和专业的素养。她仔细研究原告提供的各项证据,发现第三人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存在诸多疑点。对于第三人提供的2018年7月25日彭X与曾XX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何小艳注意到股权转让协议上彭X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且协议与被告工商登记档案中的材料不符,前部分为打印后部分为手写,怀疑曾XX签字形成时间与彭X签名形成时间不符。同时,新股东会决议存在成员错误、形成时间与出资时间矛盾等问题。何小艳能有如此敏锐的洞察力,得益于她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让她在审查证据时更加细致入微。

在法庭上,何小艳针对被告七星市监局的答辩进行了有力反驳。被告称依法具有对公司变更登记的行政主体资格及法定职权,且已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何小艳则指出,虽然被告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但第三人某某寨公司“舍真取假”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这一变更登记不能反映原告曾XX的真实意思表示。她结合曾XX的身份、文化、经济能力,股份价款是否支付、是否参与公司经营以及曾XX发现被登记后立即提出异议等情况,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阐述。

何小艳在办案过程中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她在处理案件时,会反复研读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就像这次工商变更行政登记纠纷案件,她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确保每一个观点都有坚实的法律依据。这种习惯源于她从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积累的经验,多年来承办数百起案件,让她深知法律条文的重要性,只有精准把握法律,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8日对原告曾XX为某有限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行为。案件结束后,何小艳还对曾XX进行了回访,了解他后续的情况,给予一些法律方面的建议。接下来,她又将投入到一起债务纠纷案件的处理中,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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