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二审:提升劳动者赔偿权益
本案是一起因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原告于XX原是被告黑龙江甲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员工,岗位受季节性影响有周期性待岗情况。2022年8月,公司单方面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于XX认为公司违法解除,提起劳动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法院。一审虽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但计算经济赔偿金的工资基数时将待岗生活费计入,标准偏低,双方对入职时间、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也有争议,均提起上诉。于XX委托李佳莹律师代理二审。
精准代理:聚焦核心争议点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梳理案件材料,发现核心争议是正确认定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工资基数。一审将待岗期生活费计入平均工资拉低了标准。她在二审重点阐述:明确工资计算应依据劳动者正常劳动期间应得工资,待岗生活费不属于劳动报酬,不应计入;结合支付记录明确冬休期范围,排除不应计入平均工资的月份;针对公司“合同到期终止”理由,指出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下单方终止缺乏依据;围绕入职时间、应享年假天数等提供计算方式和法律依据。
二审胜诉:显著增加获赔金额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维持一审公司违法解除认定,关键改判是纠正一审对“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认定,剔除待岗生活费,以正常劳动期间工资重新核算。于XX月平均工资标准提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数额显著提升,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数额也相应提高,其他诉讼请求也依法裁决。
执业经历:深耕两大领域
李佳莹2021年开始在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执业,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她深耕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劳动纠纷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有丰富经验;刑事辩护承办案件上百件,约40%为未成年人犯罪,熟悉劳动方面关联犯罪处理。
执业理念与社会责任
李佳莹律师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她不同于传统律师“重诉讼、轻调解”风格,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在劳动争议和刑事辩护案件中采取不同策略。同时,她坚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将法律专业性与人文关怀融合,为当事人规划维权方案,广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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