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可能遇到过和被执行人追讨欠款的情况,好不容易官司打赢了,以为能顺利拿到钱,可发现被执行人没啥存款,主要收入就靠每月工资。这时候就有人琢磨了,法院能不能把被执行人的全部工资都扣划过来还自己的钱呢?这问题可不光关系到债主的权益,也涉及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里面的法律门道还真不少,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院扣划工资的法律依据
在民事执行案件中,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工资属于被执行人的收入,自然也在可执行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比如老张欠了老李一笔钱,法院判决老张还钱,老张不还,老李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就可以对老张的工资进行扣划。
二、不能扣划全部工资的原因
法院不能扣划被执行人全部工资,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人得先活着才能还钱,如果把工资都扣划走了,被执行人连吃饭、住房等基本生活都成问题,这既不人道,也不利于后续执行。就像上面说的老张,如果他还有老人要赡养、孩子要抚养,法院就不能把他的工资都划给老李。
三、确定生活必需费用的标准
生活必需费用的标准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通常会参考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结合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月1500元,老张家里除了他还有老人孩子,生活开销比较大,法院可能会适当提高保留的生活费用。
四、扣划工资的操作流程
当债权人申请执行后,法院会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会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单位协助扣划被执行人工资。单位收到通知后,会按照法院要求,每月在发放工资时,将扣除生活必需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工资划至法院指定账户。还是拿老张举例,法院通知老张所在单位,每月给老张留2000元生活费,剩下的工资划给法院,单位照做就行。
五、被执行人的救济途径
如果被执行人认为法院确定的生活必需费用过低,无法保障基本生活,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会对保留的生活费用进行调整。比如老张觉得每月留2000元不够用,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发现确实不够,就可能提高保留金额。
法院判决执行后,后续还可能出现一些状况,比如被执行人换工作了,新单位不配合法院扣划工资;或者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生活必需费用需要重新调整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麻烦,要是处理不好,债权人拿不到钱,被执行人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遇到的难题,让你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