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朱秀芳律师代理。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她执业多年,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始终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理念,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这是一起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缪某某的劳动争议纠纷。2025年2月27日,缪某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了3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可才过了几天,3月4日公司就发了《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期望为由,3月5日就终止了劳动关系。
缪某某觉得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去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损失并开具离职证明。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称缪某某简历造假、没按规定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关系合法。
缪某某委托朱秀芳律师后,律师明确核心争议是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制定了驳斥公司解除事由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的抗辩思路。对于公司提出的“简历造假”,缪某某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能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在《员工确认书》“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里,工资记录也显示无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证据无法证明已送达或由缪某某制定。
最终,法院认为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缪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干货
保留证据:劳动者平时要留存好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考勤记录、辞退通知书等关键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了解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解除理由没依据,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关注解除合法性:遇到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聚焦解除行为是否合法,通过证据驳斥不合理理由。
结语
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都需要得到保障。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维权思路,劳动者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秀芳律师执业多年,专注劳动纠纷领域,就职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在职场中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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