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段彪永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刑法专业,取得硕士学位。自2011年起,他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99447。他现任职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担任事务所副主任一职。此外,他还身兼数职,是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同时也是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段律师深耕于工伤赔偿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3件,且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他还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客户类型与服务方式
段彪永律师秉持“只为受伤农民工代理工伤案件,不接受公司老板的案件委托”的职业理念。他创立的铁三角工伤律师团队现有成员9人,是云南省专业的工伤律师团队之一。该团队总部位于昆明,但办案范围覆盖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和楚雄等云南省十六个地州。团队凭借丰富的工伤赔偿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工伤伤残部位增补、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工亡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双赔等重大疑难复杂工伤案件方面,有着深刻的办案心得和专业支撑,在业界和工伤工友心中都有良好的声誉和认可度。
代表性案例
以段彪永律师代理的张X与某个体户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案件为例。2021年10月,张X与普X沟通工作事宜后开始担任营业员工作,普X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工资。2022年6月,普X将张X工作的游乐园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2023年7月,张X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无责任。之后,张X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二倍工资赔偿,但仲裁院以张X超法定退休年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张X不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均败诉,理由是双方在不同阶段不满足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条件。
2025年3月,张X向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段彪永律师接受委托后,起初按常规思路进行仲裁和诉讼确认劳动关系,因之前有胜诉案例,但此次劳动争议仲裁不予确认劳动关系,一审和二审也败诉。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案件败诉后,段律师起初认为案子无法继续,但在直播咨询过程中,看到了不少超龄工友能认定工伤的实例,这些实例适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第一款。基于此实务经验,段律师重启张X案件的工伤认定,最终顺利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
这个案例体现了工伤认定在实务中的复杂性和法律适用的变迁。段律师通过接触大量工伤实务案例,打破旧有认知,在面对争议案件时,能做出对工伤工友有利的判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成果与影响力
段彪永律师是云南省工伤赔偿实务专家律师,著有《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百例》一书,对农民工及劳动工伤从业人员具有深刻的指导价值。他还在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工人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评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专家影响力。
段彪永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工伤赔偿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坚持以责任为先,全力以赴地为工伤工友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工伤工友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在处理工伤案件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适应法律适用的变化,为推动工伤赔偿领域的实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