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工伤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在工地工伤中,关于连带责任承担比例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
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承包单位需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承包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当存在多个主体存在过错需承担连带责任时,法院会综合各方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定。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存在选任过错,可能会和实际侵权人等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比例一般根据过错大小,过错大的可能承担60%-80%,过错小的承担20%-40%。
二、工地工伤中连带责任划分有法律规定吗
有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另外,《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在工地工伤中,若符合相关情形,转包方、分包方等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工地工伤中雇主与分包商责任划分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若存在多个分包情况,分包商明知接受发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仍分包,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通常雇主对劳动者工作直接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分包商若有过错,也需担责。
当我们探讨工地工伤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在确定连带责任比例后,赔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通常涵盖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另外,若涉事各方对责任承担比例存在争议,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都是在处理工地工伤连带责任问题时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如果你在工地工伤连带责任的承担比例、赔偿范围确定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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