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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不可预见费怎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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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1 · 1820人看过
导读:固定总价合同中,不可预见费结算分两种情况处理。若合同有明确约定结算方式、比例或条件等,按约定执行,如按比例预留,特定事项发生并确认后按实际支出结算。若合同未约定,需判断风险能否合理预见,属发包方承担的风险,承包方可要求补偿;属承包方承担的风险,费用自担,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或仲裁。
固定总价合同不可预见费怎么结算

一、固定总价合同不可预见费怎么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中,不可预见费结算需依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明确约定了不可预见费的结算方式、比例或条件等,应按约定执行。例如约定按一定比例预留不可预见费,在特定不可预见事项发生并经双方确认后,按实际支出结算。

若合同未作约定,对于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需判断该风险是否在合同订立时可合理预见。若属于应由发包方承担的风险,如政策重大变化、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重大不符等,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补偿费用;若属于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如一般性市场价格波动等,费用通常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双方可协商确定费用结算,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仲裁解决。

二、固定总价合同不可预见费结算有法律依据吗

固定总价合同中不可预见费结算通常依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明确约定了不可预见费的具体情形、计算方式及结算办法,双方应按约执行,这受《民法典》中合同编相关规定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合同未约定,不可预见费结算需考量是否构成情势变更。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固定总价合同变更费用结算有法律支持吗

固定总价合同变更费用结算有法律支持。根据《民法典》,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若合同履行中发生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就变更部分调整费用。

当出现工程范围变更、设计变更等情况,导致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条件改变,一方有权要求对变更费用进行结算。若双方能达成变更协议,按协议结算;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参照建设工程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市场价格、定额标准等合理确定变更费用。若一方不履行变更结算义务,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等途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固定总价合同不可预见费怎么结算时,除了基本的结算方式,还有相关的衍生问题值得关注。例如不可预见费的结算是否会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当不可预见费结算超出一定比例,合同总价是否也会相应变动。另外,结算过程中涉及的证据留存也很关键,哪些文件能作为不可预见费发生的有效凭证。若您在固定总价合同不可预见费结算方面,对合同总价调整、证据留存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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