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的连带责任怎么赔偿
在工伤赔偿里,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需对工伤职工的损害赔偿承担共同责任。首先,工伤职工可向任一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主张全部赔偿,如要求其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法定赔偿项目。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支付全部赔偿后,有权向其他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进行追偿,追偿比例按照各主体内部责任划分确定。若各主体事先未约定责任份额,一般平均分担责任。实践中,建筑工程领域常见违法转包、分包情形,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对工伤职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职工可先找一方求偿,支付方再按责任向另一方追偿。
二、工伤连带责任赔偿主体及比例如何确定
工伤连带责任赔偿主体与比例确定需依据具体情形。
主体方面,《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若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发包单位与该组织、自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比例确定上,法律无统一标准。一般先看各方过错程度,过错大的多担责;若双方过错相当,通常平均分担。还会考量各自经济状况,经济好的适当多承担。协商一致也可确定赔偿比例,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定。
三、工伤连带责任赔偿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在工伤连带责任赔偿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劳动者需对劳动关系、工伤事实举证。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工伤事实,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
用人单位要对免责事由举证。若用人单位主张不承担连带责任,需证明自身无过错或符合法定免责情形。比如,已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劳动保护、培训等。在劳务派遣工伤中,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各自是否尽到法定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如派遣单位证明已履行派遣相关手续,用工单位证明提供了安全工作环境等。
在探讨工伤的连带责任怎么赔偿时,除了基本赔偿问题,还有一些关联情况需了解。比如,若存在多个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一个主体先行承担了全部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追偿。另外,赔偿范围不仅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常规项目,若造成伤残,还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工伤连带责任赔偿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复杂情况,若你在工伤连带责任赔偿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赔偿流程、追偿规定等问题,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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