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满一年是否视为签无固定期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才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纯工作满一年并不必然视为签无固定期合同。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所以,仅工作满一年通常不符合视为签无固定期合同的常规条件,但需看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履行了签订书面合同的义务。
二、工作满一年零七个月应得到何种补偿
工作满一年零七个月的补偿情况分多种。若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此情况应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四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主动辞职,且单位无过错,通常无补偿;但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单位需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工作满一年零一个月被辞退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一年零一个月被辞退,若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此情况下,你可获相当于三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除,比如因经济性裁员等合理原因,应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需先确定单位辞退你的原因是否合法合规,再据此主张相应补偿。
在探讨工作满一年是否视为签无固定期合同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形值得关注。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还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出现法定情形,同样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您对工作满一年视为签无固定期合同的其他细节,或是后续合同履行、解除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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