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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如何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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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744人看过
导读:工厂搬迁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补偿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如何赔偿的

一、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如何赔偿

1.若工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有赔偿吗

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否有赔偿,需看搬迁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若工厂在本市内搬迁,通常对员工上班等影响较小,一般不认定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

若工厂搬迁至市外等较远地方,造成劳动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与单位又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厂里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厂里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了解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如何赔偿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员工因工厂搬迁不想去而解除劳动合同,除了经济赔偿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接续问题也需重视。同时,员工在职期间的年休假加班工资等未结算的权益该如何处理,也是大家关心的。毕竟这些权益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如果你对厂里搬迁赔偿细节、权益结算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遇到困难,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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