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签订竞业协议是否有效
强迫签订的竞业协议通常无效。依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之一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若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签订竞业协议时,若能证明存在强迫情形,比如有威胁人身安全、损害名誉等行为的证据,受胁迫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竞业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需注意,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被迫签的竞业协议违约需担责吗
被迫签订的竞业协议,若能证明受胁迫,协议可撤销,撤销后违约无需担责。依据《民法典》,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受胁迫方未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或明确表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协议有效,违约则需担责。届时违约方需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迫签的竞业协议无效认定有啥法律依据
被迫签订的竞业协议无效,依据主要有《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能证明签竞业协议时受胁迫,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该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竞业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若满足此条规定情形,可认定无效。需注意,主张协议无效要提供受胁迫的证据。
当探讨强迫签订竞业协议是否有效时,除了协议本身的效力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协议被判定为因强迫签订而无效,劳动者在后续就业中就无需受该竞业协议的限制。但如果企业以其他不合理手段干扰劳动者正常就业,劳动者也有相应的法律途径维权。另外,即便协议无效,企业可能仍会以协议条款约束劳动者,这时候劳动者要学会收集被强迫签订协议的证据。要是你对强迫签订竞业协议的证据收集、后续企业干扰就业的应对等问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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