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用工未签合同如何补偿
企业用工未签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与企业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企业用工未签合同员工可获哪些法律赔偿
企业用工未签合同,员工可获相应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1个月不满1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支付二倍工资外,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立即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主张赔偿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企业用工未买社保员工能获什么法律补偿
企业用工未买社保,员工可获多方面补偿或权益:
首先,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员工工作3年,企业需支付3个月工资补偿。
其次,员工可要求企业补缴在职期间社保。若企业未补缴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无法报销医疗费),企业需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非因员工本人原因失业,且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若企业未买失业保险致员工无法领取失业金,企业需赔偿损失。
当我们探讨企业用工未签合同如何补偿时,除了补偿本身,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未签合同期间,员工的社保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若未缴纳社保,企业应承担怎样的补缴责任。另外,未签合同可能导致员工在离职时面临一些权益纠纷,企业是否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这些都是与未签合同补偿问题紧密相连的情况。如果您对企业用工未签合同补偿的具体计算、社保补缴以及离职补偿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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