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时效是怎么计算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比如,员工知道单位少发工资之日起,一年内要申请仲裁。若一直在职,随时可就拖欠劳动报酬申请仲裁。不过离职后,需在离职一年内申请,否则可能因超过时效,仲裁委不予受理。注意保存好能证明权利被侵害时间的证据,如工资条、离职证明等,以便准确计算时效。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普通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存在中断和中止情形。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多久能有定论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有需要鉴定、勘验等其他妨碍仲裁审理进行的情况,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中,仲裁时效的准确把握至关重要。了解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等相关规定后,你或许会想,若在时效期内证据不足怎么办?或者对于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又该如何判断呢?这些都是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您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怎样更好地利用时效规定争取权益,或者在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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