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补偿n+1适用哪些情形
离职补偿“N+1”中,“N”指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1”指代通知金。适用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以下三种: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在以上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未提前通知的,就要支付“N+1”补偿。
二、离职补偿n+1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离职补偿“N+1”中,“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12年。
“+1”指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计算标准通常是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三、离职补偿n+1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N+1”补偿中,“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指代通知金。其适用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当探讨离职补偿n+1适用哪些情形时,除了明确适用的具体场景,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职补偿n+1中的“n”是如何精准计算的,它通常与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另外,若遇到公司不按规定给予离职补偿n+1的情况,员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的。如果你对离职补偿n+1的计算方式、维权途径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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