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咋办
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要注意收集充分证据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比如绩效考核结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且培训内容、过程需有相应记录。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员工不胜任工作能否合法解除
员工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遵循法定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需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及客观考核结果。之后,对不胜任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若员工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单位方可解除。同时,用人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未依法操作,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三、员工不胜任需先培训调岗再解除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先培训或调岗,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经培训或调岗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未履行培训或调岗程序直接解除,属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则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当面临员工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咋办的问题时,除了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其他可拓展的方向。比如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将员工安排到更适合其能力的岗位上,或许能发挥出员工的潜力。另外,也可以与员工进行深入沟通,共同制定新的绩效改进计划,给予一定的观察期。但要注意,这些操作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您在处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后续流程、赔偿事宜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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