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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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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683人看过
导读:分公司可确认劳动关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能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取得的,可受总公司委托订立。判断需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三个条件(主体合格、受管理获报酬、劳动属业务组成),并有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即可确认。
能否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一、能否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可以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取得的,可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合同。

判断劳动关系,需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其管理并从事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若符合且有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就能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二、分公司可作为劳动关系主体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劳动关系主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也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实践中,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能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可独立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取得相关证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委托下也能进行劳动用工事宜。所以,分公司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能成为劳动关系主体。

三、分公司能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能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取得的,受总公司委托也可与劳动者订立。

分公司有独立用人资格时,以自身名义签合同,其与劳动者产生劳动纠纷,分公司以自身管理财产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分公司无独立用人资格,需获总公司授权,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相关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在探讨能否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时,除了明确能否确认这一核心问题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与分公司确认了劳动关系,分公司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像社保缴纳、工伤认定等事务的处理。另外,当分公司出现经营问题,如注销或被撤销时,已确认的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能否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确认劳动关系的具体流程、证据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团队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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