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搬迁员工不想去有赔偿吗
工厂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否有赔偿,需看搬迁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若工厂搬迁属于跨市等重大变更工作地点,对员工生活造成较大影响,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此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工厂搬迁距离较近,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前往,自行离职的,工厂无需支付赔偿。
二、工厂搬迁员工不去工资该如何赔偿
工厂搬迁员工不去,是否有赔偿及赔偿方式需分情况判断。
若工厂搬迁属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且对员工的工作、生活影响不大,同时工厂提供了诸如班车、交通补贴等便利条件,双方又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这种情况下员工不去,工厂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正常结算工资即可。
若工厂搬迁跨市且对员工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工厂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工厂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按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工厂搬迁员工自愿去有补偿吗
工厂搬迁,员工自愿前往一般没有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但员工自愿前往新工作地点,视为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新工作地点与原工作地点距离较远,给员工生活带来较大不便,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等合理补偿。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
当大家关注工厂搬迁员工不想去有赔偿吗的时候,除了核心的赔偿有无问题,还有几个实际中常纠结的细节需要厘清。比如,搬迁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的重大变更,若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成解除的,员工可获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在厂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又如,工厂搬迁后若提供班车、住宿补贴等便利条件,是否会影响赔偿的认定?这些细节常让员工难以准确判断自身权益。如果您正面临工厂搬迁的具体困扰,对赔偿标准、协商流程或权益维护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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