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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上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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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8 · 1284人看过
导读:建筑工地上死亡赔偿分两种情况:工亡赔偿含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加10%);非工亡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数额依责任划分、当地标准确定。
建筑工地上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建筑工地上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建筑工地上死亡赔偿金额需视具体情况计算。若属于工亡,主要赔偿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增加10%。

若不属于工亡,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数额根据责任划分、当地标准等确定。

二、建筑工地上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建筑工地工伤十级赔偿,主要有以下项目及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东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本人工资。

3.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

4.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建筑工地上受伤该如何获得赔偿

建筑工地上受伤,可按以下步骤获赔:

首先,确定劳动关系。若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明确;无合同,可凭借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其次,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自行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索赔。与单位协商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若属劳务关系,则按人身损害赔偿,直接向法院起诉

当我们关注建筑工地上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的时候,这笔金额的确定并非单一固定数字,它紧密关联着两个关键前提:首先需确认死者是否符合工亡认定条件。是否在工作时间、建筑施工的工作场所内,因履行施工相关职责导致死亡,这是获得赔偿的核心基础;其次,赔偿金额由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多个项目构成,每个项目的计算都需结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死者生前工资、供养亲属人数等具体情况。若您对工亡认定的具体情形、各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仍有疑问,或是遇到类似纠纷不知如何维权,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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