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调解失败怎么办
劳动仲裁调解失败后,仲裁委将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陈述等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若属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在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不属于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均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调解书如何书写
劳动仲裁调解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首部:写明文书名称“劳动仲裁调解书”,注明案号。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若是单位则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信息。
正文:首先概述双方劳动争议的事实,如入职时间、争议事项等。然后写清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包括工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经济补偿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劳动者放弃其他诉求等。
尾部:说明本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并注明制作日期。双方当事人需签字或盖章确认。
需注意调解协议内容应合法、自愿、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三、劳动仲裁调解书签字原告反悔咋办
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若原告签收后反悔,一般无法再推翻该调解书。因为生效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若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调解书。法院审查属实后,会裁定撤销原调解书,并重新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但需注意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调解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
当劳动仲裁调解失败后,不必惊慌。首先,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若你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工作证,以及能体现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同时,了解诉讼的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对后续的诉讼流程、证据准备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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