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下来后的时效是多久
工伤认定下来后,主要涉及两个重要时效。
一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效。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建议在病情稳定后尽快申请,通常是在工伤认定作出后一年内,特殊情况需根据医疗实际确定。
二是赔偿主张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赔偿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所以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需在该时效内申请仲裁,否则可能面临仲裁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
二、工伤认定下来厂子不给发工资如何办
工伤认定下来后厂子不给发工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你可先与厂子协商,明确告知其应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留存好协商记录。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厂子限期支付工资。
也可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厂子支付拖欠的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若已完成工伤认定,下一步做法分情况而定。若认定为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相关医疗资料等。鉴定出伤残等级后,可据此向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主张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未缴纳的,由单位承担。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认定下来后,时效问题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是否对工伤认定后的时效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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