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是如何约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仅两种情形可约定违约金。
一是服务期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竞业限制违约金。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
1.劳动者被迫解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解除合同。
2.协商一致解约: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等。
4.经济性裁员:企业依照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裁员。
5.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单位破产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等导致合同终止。
三、劳动合同法二倍工资赔偿如何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计算方式如下:
1.起算时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1月1日入职,2月2日起算二倍工资。
2.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签订,截止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
3.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收入后的数额确定。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有着明确规定。除了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法定情形主要是涉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比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于竞业限制中的违约金约定,也有相应的考量因素。若你对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约定的具体计算方式、适用范围等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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