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时间,一般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从工资支付日起,劳动者就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可能受损,此时仲裁时效开始计算。
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另外,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劳动仲裁时效过期能起诉吗
劳动仲裁时效过期一般仍能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需先经过仲裁前置程序。若仲裁时效已过,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但在受理后,若对方当事人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后,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当事人能证明的,法院不会因时效问题驳回诉求。所以,劳动仲裁时效过期虽可起诉,但面临对方时效抗辩时存在败诉风险,关键在于能否证明时效中止、中断等合理事由。
三、劳动仲裁时效和双倍工资怎么算
劳动仲裁时效方面,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在时效期内,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双倍工资计算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订立,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时,要明确这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工资,此时劳动者就知晓权利被侵害,时效开始起算。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于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时间的具体计算细节、特殊情况以及后续可能遇到的问题,您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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