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在以下情形可进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等破产迹象而进行重整时,为改善经营状况可裁员。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如订单锐减、资金链紧张等,企业难以为继,可通过裁员降低成本。
三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企业转型过程中岗位需求变化,对人员结构调整。
四是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
企业裁员需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企业经济性裁员需满足啥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经济性裁员需满足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条件。
实体条件有:一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三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四是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程序条件为: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此外,企业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三、企业经济性裁员补偿是一倍还是两倍
企业经济性裁员一般是支付一倍经济补偿,而非两倍。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性裁员只要按法定程序进行,如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就属于合法解除,仅需支付一倍经济补偿。
当探讨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情况有哪些时,需要明确多种情形。比如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状况;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若你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操作流程、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全面剖析,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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