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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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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1 · 6774人看过
导读: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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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少的求职者来说,试用期是一个很关键的时期,它不仅是老板对员工的一个观察期,还是员工与工作的一个磨合期。我们也都知道,员工是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对于试用期的员工来说也需要签订合同吗?或许有人会认为劳动合同是成为正式员工之后才要签订的,其实并不是如此,即使是在试用期也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律图就将在本文中为大家介绍一下试用期签合同的情况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开除该员工。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以上的介绍就是对试用期要不要签订合同的回答,相信大家通过介绍也都有所了解了吧啊,也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合同是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纽带,是员工在该单位付出劳动的重要证明,也是维护双方共同权益的证据,所以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当然,如果大家还有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大家随时向律图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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