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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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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08 · 1296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法》规定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形:一是协商一致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书面协议;二是法定变更,订立合同时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成,单位提前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一致则可变更;此外,单位变更名称等事项不影响合同履行,合并或分立原合同继续有效,可能需变更内容。
什么情况下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什么情况下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存在以下情形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1.协商一致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此为最常见情形,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

2.法定变更: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在此过程中,若双方就变更内容协商一致,则可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但可能涉及其他相关事项变更,需按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可能也存在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况。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可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一是因欺诈而订立。即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签订协议。

二是受胁迫订立。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协议。

三是重大误解。一方因对协议内容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四是显失公平。协议订立时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需注意,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通常为一年。

三、什么情况下子女会判给母亲

子女抚养权归属中,若子女在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比如尚在哺乳期的婴儿,出于对其健康成长考虑,多判给母亲。

若子女已满两周岁,母亲有以下情形的,也可能判给母亲:母亲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母亲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母亲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母亲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此外,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其表示愿随母亲生活,且母亲有抚养能力的,法院也会尊重其意愿。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时,其实有多种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此外,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情况下也涉及到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若您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具体操作、协商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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