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待遇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医疗待遇:治疗工伤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支付,保障职工工伤救治费用。工伤职工去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做康复,费用符合规定的,也由基金支付,助力其恢复机能回归岗位。
2.伤残待遇: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按伤残等级由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一级伤残是27个月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3.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符合条件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获抚恤金,配偶每月40%。
二、工伤基金负责哪些赔偿
工伤基金承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
1.治疗与康复费用:用于工伤治疗和康复,涵盖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及药费等。
这些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确保医疗支出合理且必要。
2.住院伙食补助: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以保障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基本饮食需求。
3.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当工伤职工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工伤基金承担。
4.辅助器具配置费:若工伤职工因伤导致身体功能障碍,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相关费用由基金支付。
5.生活护理费: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用由工伤基金负担。
6.伤残补助金与津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
8.工亡遗属补助金: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三、工伤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内容
工伤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医疗及康复费用:用于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帮助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相关费用,确保他们能得到专业、有效的治疗。
2.住院伙食补助:当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时,会提供相应的伙食补助费,以保障其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3.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若工伤职工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会负担其往返的交通费用以及在外的食宿费用。
4.伤残辅助器具费:对于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相关费用由工伤基金承担。
5.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获得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6.伤残补助金及津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工亡待遇: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这些待遇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助其受伤后能及时治疗并获经济补偿。
工伤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有着明确规定。从医疗费用的支付,到伤残津贴的发放,都有细致条款保障工伤职工权益。比如在职工因工伤需要治疗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内的费用,由工伤基金支付。那么,对于工伤职工后续康复期间的费用,工伤基金是否同样承担呢?还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生活护理费又该如何依据工伤基金规定来确定支付标准呢?这些都是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可能关心的问题。若你对工伤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规定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