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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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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19 · 2120人看过
导读:恶意解除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及诚信原则无正当理由故意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且不符法定情形时解除,或为规避补偿编造理由解除属恶意。劳动者未提前通知或违反约定解除致单位受损也构成恶意。恶意解除方需担责,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造成损失要赔偿。
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界定

一、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界定

恶意解除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及诚信原则,无正当理由故意解除合同

从用人单位角度,在劳动者无过错且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时解除,如劳动者医疗期未满、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或为规避支付经济补偿而编造理由解除,属恶意解除。

从劳动者角度,未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试用期未提前三日、转正后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或违反竞业限制、服务期约定解除合同,损害单位利益,也构成恶意解除。

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恶意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在明确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界定时,我们知晓这涉及多方面因素。比如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员工,或者以欺诈手段让员工自行离职等情况。而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影响也较为复杂。像员工可能面临失业困境,重新找工作时这段不良离职记录或许会成为阻碍。并且在经济补偿方面,恶意解除的情况下员工可能会争取到更多赔偿。如果您对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界定标准、后续赔偿计算方法或者如何保障自身权益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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